离婚后能频繁见子女吗

离婚后能频繁见孩子,但是应该经过直接抚养方的同意,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不直接抚养方行使探视权的次数,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直接抚养方同意的,能频繁见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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