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复核的条件有哪些

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的规定:死刑的执行分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复核内容、方式等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相同。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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