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证的区别是什么

补办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证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补办结婚登记即双方已经有了婚姻关系而补办结婚证双方还未成立婚姻关系;而补办结婚证则是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害而去补办证件;
2、补办程序;
3、效力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补办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证的区别如下:补办结婚登记一般指双方已经有了婚姻关系而补办结婚证双方还未成立婚姻关系;而补办结婚证则是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害而去补办的。补办的程序、效力不同。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而补办结婚证则不影响结婚的时间。法律依据:补办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证的区别如下:补办结婚登记一般指双方已经有了婚姻关系而补办结婚证双方还未成立婚姻关系;而补办结婚证则是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害而去补办的。补办的程序、效力不同。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而补办结婚证则不影响结婚的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补办结婚证和补领结婚证的区别:
(一)针对对象不同。
(二)办理的程序不同。
(三)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不同。
补办的结婚登记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补领结婚证,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原办理结婚登记时起算。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222ux.cn/279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