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假药和劣药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中生产假药罪既遂以下列标准量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致人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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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假药劣药的定义是什么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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